恢复删除的文件 (CVS)

另请参见

在处理版本控制的源文件时,有时会发现,能够从资源库中恢复本地删除的文件是非常有用的。通过 IDE 的版本控制支持,您可以对本地工作副本中保留的文件执行撤消删除操作以恢复版本控制文件。

撤消在本地工作副本中对文件执行的删除操作:

  1. 选择以前包含删除文件的项目或文件夹(如在“项目”、“文件”或“收藏夹”窗口中),然后单击鼠标右键,从获得的菜单中选择 "CVS" >“显示更改”。在 IDE 的底部面板中,将打开“版本控制”窗口以显示文件更改。最近所删除文件的文件名将显示为灰色文本,并且其状态被列为“本地删除”。
  2. 右键单击要恢复的文件,然后选择“撤消删除”。
  3. 在显示的“确认覆盖”对话框中,单击“是”将允许 IDE 从本地历史记录资源库中恢复该文件。该文件将从“版本控制”窗口中消失,并重新列在本地工作副本的项目目录中。
另请参见
CVS:“版本控制”窗口
恢复删除的文件(本地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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